IT之家 3 月 15 日消息,重庆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今天发布买家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块“买到泡水二手车,判决企业退一赔三”的案例入选相应“典型”。
据了解,买家周某于互联网平台看到某中介公司发布的一台二手车销售推广视频,视频中该公司表示该车非“水淹车”。结果汽车出货后,周某发现座椅有生锈痕迹,经询问某保险公司得知 2022 年 6 月 3 日案涉汽车发生“进水,本车损”事故。
周某遂起诉请求判决解除合同,某中介公司退还买车款并支付购买价款三倍的赔偿金。一审判决仅支持周某解除合同、退还买车款的诉讼请求。周某上诉请求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经审理觉得,某中介公司在案涉汽车宣传、试车、协商价格、签订合同、提车等一系列过程中,均未将汽车泡水状况如实告知周某。
依据《中国买家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某中介公司提供产品有欺诈行为,周某有权需要其“退车退款”,并支付买车款三倍的赔偿金。遂改判支持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 本图仅供参考
法院觉得,二手车消费渐渐成为一种要紧的汽车消费方法,二手车经销商买卖中不能侵犯买家的知情及选择权。该判决对二手车买卖中的不诚信行为坚决说“不”,引导二手车买卖经营者积极主动披露二手车信息,有益于净化二手车交易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