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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隐瞒车子的状况可以“退货退款”吗?

   日期:2025-04-21     来源:www.nieuyj.com    浏览:635    评论:0    
核心提示:二手车以其价格亲民、交易便捷的优势成为时下不少用户的买车之选。但由于二手车车子的情况复杂、汽车信息不透明、二手车交易市场不规范等缘由,导致由二手车交易引发的各类纠纷层出不穷,维权诉讼不少涌现。

二手车以其价格亲民、买卖方便的优势成为时下很多买家的买车之选。但因为二手车车子的状况复杂、汽车信息不透明、二手车市场不规范等原因,致使由二手车买卖引发的各类纠纷层出不穷,维权诉讼很多涌现。日前,西夏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块因二手车水平问题引起的交易合同纠纷。

案情介绍

2023年1月,原告李某在某二手车互联网直销平台选中了一辆二手越野车,经线下向该汽车销售商杨某知道汽车有关状况并就汽车价格与杨某进行商议后,双方最后以40000元的价格成交。在双方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协议书》中,杨某就汽车水平向李某作出承诺:“案涉汽车‘无事故、无火烧、无水泡、质保半年、无大修’”。后李某向杨某支付车款40000元,杨某向李某出货了汽车并将汽车登记至李某名下。后在用汽车过程中,李某渐渐发现汽车多处部件性能老化、时常发生问题,遂向杨某反映上述问题,杨某回复称此系二手车存在的常见问题,修理后不影响正常用。
2024年7月的一天,李某驾驶该汽车时发生交通事故,修车时,得知该汽车要紧部位有焊接维修痕迹,经某车子的状况检验软件测试,显示该汽车供应给李某前曾发生2起重大事故,汽车多处重点部位及要紧部件都曾被维修、更换。李某遂与杨某协商处置,但双方分歧较大,协商未果,李某只得诉至法院。李某觉得,杨某供应的汽车与合同约定紧急不符,杨某故意隐瞒汽车曾发生重大事故、存在多处修缮的真实状况,导致李某对汽车水平产生错误认知进而作出购买汽车的意思表示,构成欺诈,故需要杨某退还买车款,并根据买车款3倍的金额赔偿损失。

审理过程

庭审中,杨某称案涉汽车系为别人代售,其对汽车情况并不知道,没有故意隐瞒的情形;李某决定购买前已对汽车进行了细心检查,对车子的状况有全方位知道,杨某并未对其进行欺诈;且李某提交某车子的状况检验软件测试得出的案涉汽车为事故车的报告并不是拥有专业资质的鉴别机构出具,不具备证明效力。看到双方在法庭上互不相让、僵持不下,主审法官觉得当务之急是要查明汽车的真实状况,在法官建议之下,双方赞同对案涉汽车是不是为事故车进行司法鉴别。

鉴别当日,法官亲赴一百多公里外的鉴别现场,第一时间知道汽车近况,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场见证鉴别全过程。随后,法官又前往多家保险公司,调查核实汽车售卖前的出险及修理记录。最后,结合鉴别结论与法官调取的证据,证实案涉汽车有多处结构性损伤,在供应前确曾发生过重大事故。第二次庭审时,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释法析理,通过向杨某释明其作为销售方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及违反诚信原则将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同时指出李某买车时疏于查验车子的状况、有失小心的问题,使双方渐渐认识到各自存在的过失。杨某的态度随即有了很大转变,他表示为了促成买卖,确实存在侥幸心理,销售过程中未能全方位履行告知义务,其已认识到我们的过错及其行为的紧急性质,期望与李某调解解决。李某亦表示自己在验车时只查询了外观,未对汽车其他信息及设施性能做深入知道就急于订购,过于草率,赞同调解。最后,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杨某向李某退还车款40000 元、赔偿20000元,李某于杨某付清全部款项之日向杨某返还汽车并帮助办理汽车过户登记手续。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获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好成效。

法官提示

二手车买卖较交易新车更为复杂,买卖过程中可能存在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买家权益易受损害的风险。买家在买卖二手车时,应选择合法买卖市场或互联网交易网站,实地查验汽车状况,详细知道汽车既往信息,核查汽车性质是不是合法、过户流程是不是完备,同时要与销售者签订规范的买车合同,并妥善保管有关买卖凭证,以有效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二手车销售者亦应遵守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向买家全方位、如实告知买卖汽车的有关信息,不能向买家作出不真实承诺或故意隐瞒有关汽车安全性能、主要功能等可能影响买家做出理性选择的重大缺陷,不然将因推行欺诈行为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西夏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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